一、美国
1. 没有宽限期,办理恢复。恢复理由苛刻
如果申请人延误30个月的期限是非故意的,可以请求恢复;如果申请人是有意识的本不想进入后来想进入美国而造成期限延误的,则不能恢复。这方面如果USPTO在判断时存在疑问的话,会要求提供额外说明非故意的信息。再者, 如果客户有意识的决定不在美国提交,那么在放弃之后,改变主意,决定在美国继续保护,那么就没有机会重新放弃被遗弃的申请。
二、欧洲
1. processing period
欧洲是31个月绝限。31个月绝限期限后,进入“进一步处理阶段”(further processing period)。EPO会发一个通知,申请人可以在通知日起两个月内进入欧洲。
三、日本
没有宽限期。基本上, 从最初的优先权日起30个月后,基本上不可能在日本进入PCT申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现在可以在30个月后进入PCT申请,但是我们担心,例外的标准很高。我们想在下面解释它。
自2012年4月起,如果有充分的理由错过期限,可以在30个月的期限后将PCT申请进入日本的国家阶段,我们可以用书面证据证明这一点。根据日本专利局,这种“令人满意的理由”类似于欧洲专利局的“适当护理”标准。根据JPO指南,此类原因必须是意外事件引起的,这些原因可能包括:
-由于意外住院而没有代理人
-如果是法团,则由于事故而没有负责此案的人
-地震引起的办公楼故障
-由于雷声,无法进行在线操作
-由于意外的系统错误而错误地通知了截止日期
另一方面,以下是不被认为是意外的示例:
-由于计划住院而没有代理人
-旧办公楼的故障以建造新建筑物
-由于计划的停电,无法进行在线操作
根据JPO准则,简单的人为错误并不是“令人满意的原因”。
四、韩国
韩国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为31个月。 超过31个月不能进入韩国的PCT国家阶段。没有权利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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